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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按照《山东工商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就我院2005年双学位双专业招生与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生计划的申报与审批
请各招生单位将2005年招生计划及教学计划于4月18日前报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于4月19日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本通知指定的格式统一报表。
2.报名
从即日起,有关单位可开始进行招生宣传,向学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向招生院(部)申请领取、填写《副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单,经主修专业所在院(部)审核批准后,将《副修专业申请表》交到申请表中第一志愿所在院(部)。
4月21日,学生报名截止。各院(部)将学生申请表收齐汇总,并通过教务处下发的“双学位双专业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打印录取名单备用。
各招生专业均不得招收专科生和校外人员(含进修生)。
3.录取
4月22日,由教务处组织,各院(部)携带所收取的《副修专业申请表》和打印的双学位双专业录取新生名册,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完成后各院(部)即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4.教学管理
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报到后,各院(部)应参照主修专业的管理办法,编制学号、班级、建立学籍档案、组织教学与考试工作等。
5.特殊事项
(1)2005年只从2003级本科生中招生。
(2)学分互认。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已经安排且副修专业教学计划中也安排的课程,如果后者的学时等于或低于前者,学生在攻读副修专业时可不修读,取得主修专业课程的学分后,副修专业即获得相应的学分,但不得免交相关费用。
(3)《山东工商学院双学位、双专业招生计划》、《副修专业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和《班级成绩记录单》等有关表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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