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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5月19日讯
教育部等三部委的一纸《通知》让高校收费再成焦点。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驻烟高校。截止目前,虽然本次《通知》正式文件尚未到达我市各高校,但各校都非常重视,均表示将严格依照《通知》要求办事,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收费。鲁东大学财务处处长沈东认为,《通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对学校收费要求更严。进一步明确了高校收费项目,同时对收费方式等也更加规范。
◆学分制学科按学年收费
据了解,山东工商学院部分学科实行了学分制,该院根据学生选取学分所需的费用收取学费,但标准并未超过按学年收取的学费。鲁东大学沈东介绍说,自2003年开始,该校全部实行了学分制,但由于相关收费标准及换算方法至今没有出台,而像重修、复修和多修等超出正常学分的情况,没有收费依据,因此,该校学费仍按该专业的学年标准收取。他说,待学生毕业时,相信上级会出台学分制收费标准,届时多退少补也不迟。
◆服务性收费完全凭自愿
目前高校收费项目主要有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性、服务性收费,如代收教材费、行李费、免疫费、保险费等。过去,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为了方便学校统一公寓化管理,各校均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统一配备学生公寓用品,按进价收费,价格比市场低很多。但此次《通知》明确规定,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备。山东工商学院财务处处长杨海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说这样做对学校公寓化管理可能会有一些影响,但作为学校仍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烟台大学财务处处长邓昌亮介绍说,该校自去年开始就由学生自愿选择公寓床上用品和日用品,但大多数学生还是选择由学校统一采购配备。
◆跨学年预收不会再进行
每年开学,学校都要代收一定数额教材费。有的学校采取新生入学一次性预收教材费———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用教材数额预收,待毕业时多退少补。此次《通知》明确规定,高校收费一律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对此,各校表示坚决执行,原来跨年度预收的学校表示立即纠正。
对于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等,烟台各高校一直采取同届同标准收取,与《通知》要求一致。(真的么???)据了解,对于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某高校曾有个别部门收取过,但学校得知后立即退还给了学生。
◆热门专业学费上浮10%
《通知》要求各校热门专业只能在总数量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并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通过将一般专业改名为热门专业的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简单规定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与一般专业相比的上浮比例。
据介绍,高校热门专业以专业总数的15%确定,然后上报到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审批,其收费标准在一般专业收费的基础上上浮10%。
◆贫困生资助专款有专用
《通知》规定,高等学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专款专用资助贫困生。据了解,按照山东省的有关规定,以前驻烟高校每年提取23%的经费,其中,10%作为奖学金,10%用于国家助学贷款补贴,3%用于资助贫困生。采访中,各高校负责人均表示下一步将按照《通知》要求提取10%的经费,专款专用资助贫困生。
◆收费公示制增强透明度
《通知》要求高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这一条驻烟高校做得都比较好,各学校均设有公示栏、公示牌,并在校园网站上公布。遇收费政策变动时,会及时更新,以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另外,新生入学,学校会在录取通知书上载明各种收费明细,让家长一目了然,亦增强了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通知》还要求学校收费资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据了解,驻烟各高校均按规定实行了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本报记者吴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