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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大学生.我们是圈养的羊还是飞翔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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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0 23: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部(2005):不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
教育部(2004):大学生校外租房要备案
  如果大学生坚持在校外租房,高校将不再强行干预,而是制订相关管理措施。教育部在19日下发的高校学生住宿管理通知里提出,对于大学生校外租房不再禁止。    通知表示:原则上,有条件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学生按班级住宿。对在校内宿舍和公寓安排确有困难,而须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学校也要制定切实措施,力求做到相对集中管理,努力为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详细][评论]   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对极少数确有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要经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并要承诺加强人生和财产的自我保护,确保安全。   按照《通知》精神,各高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近期各高校应对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和排查,教育学生限期搬回校内住宿…[详细][评论]
  ★ 租房事故:北京两大学生出租房内被杀死 嫌疑人可能为同学…[详细]   ★ 禁租令导火索:马加爵案——2004年2月23日,云南大学生马加爵因为一点小摩擦残忍杀害同舍四名同学…[详细]   ★ 各方反应:解除“禁租令” 学生称大快人心教育厅担忧…[详细]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二○○四年六月四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编者按:去年6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原则上要求”不允许高校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对极少数确实需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要经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不过400多天,议论还没有平息,教育部又下发新的“住宿管理通知”,这次却没再提及“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   学生“追求自由”的热情很高,学校加强管理的要求很高,矛盾怎样调和 …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没开新闻发布会,更没有向社会公众做任何解释,禁租令静悄悄地没了!与当年出台时“声势浩大”的渲染所形成的鲜明对比,着实让人吃惊……
“允租令”出台静悄悄!
  去年6月,教育部一纸“禁租令”出台,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立即做出反应,随之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政策。而学校,为了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纷纷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各种行动。与此同时,学生及其家长更是围绕着“禁租令”以及学校的规定忙了个不亦乐乎。   然,时至今日,教育部竟悄悄地将这条“命令”取消了!难道要给我们一个错觉:这个禁令从来就不曾存在过…[详细][评论]
广东高校解除禁令:不干预大学生在校外租房
   对于教育部的规定,广东省众多高校的负责人表示“一定支持”,并尽快制定相关措施对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进行管理。华南师范大学的许主任表示,如果大学生有在外租房的需要,学校建议他们作出申请,并征求父母的同意,在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必须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   遥想去年6月,教育部下发了“禁租令”后广东省“硬招”频出,部分学校甚至设立“公寓导师制”严堵学生“游击战”现象,引得批驳声四起 …[详细][评论]
教育部:从未下过“禁租令”
  所谓“禁租令”并非教育部下发的统一指令,而是一些省份在具体实施时的操作方法;本次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也不是为大学生校外租房开路,仍然强调高校对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必须“制定切实措施,力求做到相对集中管理”,暗含着“学校宿舍安排没有问题情况下,原则上学生不允许外出租房”的意思。对于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也要力求做到相对集中管理。由此看来,今年的通知也不能算是“解禁令” …[详细][评论]
有了结婚权却无租房权?
  首先,法律上没有规定某一类公民没有租房的自由,大学生是公民中的一类,享有自由租房权;   其次,许多学校都面临住宿条件不足的困难,只有到校外租房。   第三,禁止租房仍避免不了婚前同居。不准长期租,周末、节假日仍然可以出去开房同居。法律都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了,他们谈恋爱,以“朋友”形式同居,你又如何管得住呢?…[详细][评论]
  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除了“禁婚令”,如果“禁租令”尚未解除,就连结婚的学生也不能在校外租房,而学校又限于各种条件不能提供“夫妻房”。则“禁租令”已经与新《规定》的精神有所背离,在“禁婚令”已经解禁的情况下,解除“禁租令”当然是迫切之举,在情理之中。   根据新的规定,尊重学生本人的意愿,在校期间结婚是学生的一项权利,同样,租房权也是学生应该享有的一项权利,在校外租不租房应当尊重学生本人的意思,学校不应强加干涉。结婚了的当然可以出去租房,没有结婚的租房同居固然不应提倡,但不应就此否定他们的租房权利…[评论]
  在“禁租令”这项政策上,教育部前后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反映出的是决策者在决策时的浮躁、不冷静。诚然,教育部出台“禁租令”的初衷一定是善意的,但我们绝不能仅仅因为这种善意,而忽视它所可能导致的问题,更不能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而使公众觉得教育部出台政策如儿戏…[详细][评论]
朝令夕改暴露立法乱象
“朝令夕改”未尝不可
  教育部的一纸“禁租令”,可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禁租令”的自生自灭引来潮水般的热议无数,其中有不解,更有夹带些许尴尬的褒奖,还是一些所谓“专家”对此“朝令夕改”式的政策解读为“教育部不再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的规定其实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进程,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其实,政策被如此朝令夕改,恰恰暴露出社会立法一种处于无序控制状态下的乱象 …[详细][评论]   大学生校外租房是必然趋势,教育部的“禁租令”只能是禁而不止。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决策者显然在反思并吸取了教训,开始尝试用更宽容、更人性化的方式来对待大学生校外租房问题。我们欢迎这样的反思,不能去轻易地否定这种努力。诚然,一项政策的出台是要慎之又慎,但总有不周全的地方。在经过实践的检验之后,及时作出改进,是必要的,也是应当肯定的…[全文][评论]
教育部自食“租房禁令”引人深思
  政府相关部门往往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来维护社会的秩序,但我们经常发现,有了法律、政策,却没建立起相应秩序的情况,最后管理者不得不在现实面前妥协:要么将法律、政策束之高阁,使其事实上不再适用;要么自扇嘴巴,废除了事。出台“租房禁令”只需教育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开会研究、表决一下,但要落实这样的政策,却需要学校给学生提供充足的居住条件,这就不是开个会就能解决的了…[全文][评论]
  过去,大学生晚上睡在哪儿,教育部、大学校长和父母们似乎“没太在意”。但是自从去年6月22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大学生校外租房一夜间成为焦点……
蔡皮(男,大三):租房是大学生的人身自由
  不许大学生在外租房,这简直是一个很难理解的规定。八个人住一个宿舍,像猪一样关在一间屋子里,怎么能够忍受四年?当然,如果学校能给我们提供两个人一间的,可自由出入及没有定点关灯制度的宿舍就好了,否则便是对一部分人自由的干涉。你说,我如果违犯了学校的正常的合理的规则秩序,被开除或者被处分是应该的,比如考试作弊,但我租房出去住,既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又不给学校带来什么损失,这种自由是我应该有的吧?可谁来真正理会这点小小的要求呢?…[详细][评论]
翟蕊母亲(大三学生家长):让他们自由去飞
  我一向不反对孩子参与社会活动,她们迟早是要进入社会的,早接触一些便会尽快融入社会。当然担心是难免的,尤其是女孩子。但光担心没用,你总不能成天守着她吧!与其卡着她们,不如让她们自由去飞,我觉得,这对她们的成长有利…[详细][评论]
北京工业大学有关负责人:学生出去租房,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大学生是成年人,他们有校外租房的权利,学校有监管的责任,但学生本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大学生校外租房是一个社会问题,中介机构和房主同时也要承担责任…[详细][评论]
雷庆(北航高教所所长、教授):禁租令绝对是下策!
  在校大学生大多数都年满18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他们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学校对他们并无监护的义务。国外一些大学要求学生在校园内住宿,主要是让学生通过在一起生活相互学习、相互影响,营造一种校园的氛围,促使学生更好地发展。教育部出台的加强大学生住宿管理的文件中虽然有教育方面的要求,但更多的还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可是对于已经是成人的大学生采取这种大包大揽的做法,从教育的角度看绝对是下策…[详细][评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30 15:05:26编辑过]
我做站不是为了炫耀,也不是为了荣誉只是希望自己寂寞的时候有个地方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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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0 23: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那面租房子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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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0 23: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

为国家房屋紧张作点贡献

莱山区不错.

当然市场并不是万能的

祝福我的人我祝福你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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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1 00: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面租房子也不贵啦
我喜欢的两个超级女声——张靓颖和孙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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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1 22: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干预也是白搭呀,呵呵
每一个女孩都是无泪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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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 00: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讲人权?

我只想到一个词

与虎谋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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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07: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已经取消了么
我不要你一刻不停的陪伴在我的左右,我只要你在孤单、想我、需要我的时候可以静静的陪着你,就足够了,其他时间,我会默默的一个人守侯在爱你的角落里,等待着你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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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22: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存在就是合理的

我们没有必要太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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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8 08: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些一直也说不清楚的现象,上了大学生活中的一些因素就多了起来,到现在我也还是有些迷茫,但是现实就是这样了,存在就有其存在的土壤和道理。不过现在的大学生大部分都处在温室里,到底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不认为大多数人有比较正确的判断。到了现在人生观和世界观也不见的成熟,羊还可以挤奶还可以吃肉,我们能干什么,至于飞翔,我们的翅膀早已经被自己廉价的卖出了
一切都失了水色,一切都剥离,于是不会相信王子和公主,穿着红舞鞋奔跑.没有魂魄,僵死行走.脸颊灰白,眼睛浮肿,还有什么,能让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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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0 17: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是法律与规范的严重冲突啊。

法律允许的事或都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的事,学校的规章制度却明确禁止了,原则上是法律至上,任何行政规章与条例都不得与之相冲突。

可是,咱们的学校…………

柠果!生长在意大利南部一个名叫卡布里的小岛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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