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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英文上MM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即使在中文世界中,不上网的人也不懂这是什么意思的,上网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的,应该更明白这意思更不适用于一对NBA球员了;M&M倒是有意思,不过那是巧克力了!
其次,作为缩略词,读起来非常拗口,一点也不响亮,读快了你甚至会以为别人是在学羊叫,这是作为缩略词的大忌
再者,作为中文媒体,“姚麦”这样的称呼,用得直达,读起来先抑后扬也非常响亮。为何要舍中文之精华而取中式英文之糟粕呢?
现在无从查证从哪儿传开这个称呼的了,我印象中好象是新浪吧,当然有这样印象可能是因为我常去新浪,或者新浪的编辑一向给我比较BC的感觉吧。
一对球星组合是不是非得要有个两字母缩略称呼呢?除了OK还有吗?其实科比和奥胖会被称为OK,主要还是两人的名字中恰好分别有OK这个字母,而OK又刚好是常用语,否则根本不会有这样的缩略称呼。但是既然有了OK,到中国的新生代体育编辑手上,自然不会放过姚明和麦迪了,MM自然应运而生。
Scottie Pippen和Michael Jordan同志应该很庆幸自己没有生在OK之后,否则“SM组合”(SM:缩略语Sadism & Masochism 性虐待狂与性受虐狂)的大名就少不了了!就算这些记者们饶了乔丹不想把SM用在他身上,那倒霉的就只有犹它双煞了:Stockton & Malone,还有比这更标准的SM组合吗?
现在国外对姚麦的英文称呼一般就是Yao-Tmac或者Tmac-Yao,你要是去英文论坛打出"MM",不知道会有几个人能懂。
俺建议大家一起鄙视“MM”这个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6 13:00: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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