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8|回复: 5

这样也许忧伤些……

[复制链接]

13

主题

735

回帖

5万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1666
发表于 2005-2-5 08: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悲伤的故事在古老的传说中就已经开始,只不过在我们的身上继续罢了。明天还要过,还得考试,考试不过还要拿钱,就这么回事,整天郁闷、整天无聊、整天憋屈,自己还是一天天过来了,没有她的日子里难过,在难过中遇见了了解我的寂寞的女孩,一不小心一起走了好远就再也分不开了,就是分开了也会有另一个她的出现,只是在不同的人眼里上演自己的人生。

没什么可以不可以,只要自己开心什么都是狗屁,我喜欢你,你有男朋友,我追!你不喜欢我,没关系我不介意,你介意也不甘我的事,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同样被一个人喜欢也没有错,两不相干的事为什么有很多人看不开?你可怜,你家境贫寒,就一定要别人同情?你家长苦,你家长累,自己一谈自己的身世就弄的国破家亡似的,眼泪把擦的,你是不是8岁就没父没母?是不是16岁就要陪经理到领班睡觉?是不是曾经为了交学费完成自己唯一的理想而出去当妓女?然后让唯一对自己好,把你当天使的男朋友当面漫骂:下贱!而自己还要笑着陪自己面前的客人说笑?你是不是感觉自己的家庭残缺,你在十岁时就见过自己的母亲为了你们的生活睡在不同的男人床上,而父亲不得不和这个爱着这个家,爱着丈夫孩子的母亲离婚的事情吗?你究竟明白什么?什么叫悲惨?什么都值得同情?孩子啊!还是同情自己吧!除了你自己没人会同情你,也没什么值得同情的!笑一笑,日子还得过……

永远到底有多远?我爱你比永远多一天!多么好的一句对白!多想在适当的时候拿着一束白玫瑰送给自己真正喜欢的女孩,告诉她陪她走过一生一世,别说我不珍惜,别说我不难过,为你哭泣的那个夜晚你睡的酣畅,你以为我快乐而你悲伤的那个夜晚我醉的不知道自己是谁,鼻涕眼泪都留在曾经和你一起走过的那条小路上,没人看见,没人了解,可自己深深的记得,而在你面前我笑的坦然,是的,我真心的在乎过所以不后悔,你还是太小了,我只能这么说,错过你是我的不幸,而你选择离开是你的失误,再见了,虽然没有说出口,希望你明白,不是我不在乎,是你还不了解我,别哭,亲爱的,曾经有你,已经很开心了,希望你以后快乐,多体谅一下自己的男朋友,男孩在坚强的背后也需要你的关怀,连我也一样,你知道吗……

没什么是永恒的,我相信明天的故事更精彩,以后的痛楚更凝重……拜~

~落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1891

回帖

16万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63435
发表于 2005-2-13 09: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段爱情背后都有辛酸的路程,爱的如此心碎,在悲痛前我们心力骄竭

看到伤心的人去安慰,快乐的人去祝福。是客套吗还是心有触动

曾经想要是自己感情线能扯断一截会不会心会好受一些

我同意说没什么是永恒的,我相信明天的故事更精彩,明天的凝重也会更凝重

可是当没有人同情自己的时候,或许更应该昂起头颅

为了过去和未来的痛苦,承前起后,必须要背负些什么

“笑一笑,明天继续过”

一切都失了水色,一切都剥离,于是不会相信王子和公主,穿着红舞鞋奔跑.没有魂魄,僵死行走.脸颊灰白,眼睛浮肿,还有什么,能让人相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735

回帖

5万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1666
 楼主| 发表于 2005-2-14 21: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四不原则:不主动、不拒绝、不花钱、不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30

主题

7692

回帖

6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14491
发表于 2005-2-15 09: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aiyisheng在2005-2-14 13:42:17的发言: 爱情四不原则:不主动、不拒绝、不花钱、不负责。

呵呵 不同意

[URL=HTTP://spaces.msn.com/members/haiyang0120][/URL] [size=7]论坛联系QQ:82053667[/siz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5

主题

2854

回帖

20万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208461
发表于 2005-2-17 23: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aiyisheng在2005-2-14 13:42:17的发言: 爱情四不原则:不主动、不拒绝、不花钱、不负责。

这是爱情吗?

[GLOW=255,RED,2]原本以为不可能忘记的事情就在认为不会被忘记的过程中被渐渐遗忘了~[/GLOW]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735

回帖

5万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1666
 楼主| 发表于 2005-2-18 23: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先别说同不同意,这是我的兄弟用无数次的经验总结出来的,我觉得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所以继续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8 15:55:27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似水流年

GMT+8, 2026-9-4 16:19 , Processed in 0.05234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