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一篇关于暗恋的文章,于是就心血来潮做了一个小小的调查。
在20位女生中,
有12位认为:既然是暗恋就应该永远把它珍藏在心里,如果告诉了对方,那就失去它原有的意义了,也无法称之为“暗恋”。不如把它当作人生中一段美好的回亿。
有3位认为:暗恋的定义就是不能暴光。也许你现在喜欢他,只是因为这段时间你们有共同话题,彼此心照不宣。但时间久了,就会,从无话不说到无话可说。也许一两年后,你反而会觉得,我当初怎么会暗恋这种人。
有5位认为:暗恋是因为我喜欢他,既然喜欢就应该让对方知道,让对方了解自己的心,不必在意他是否有喜欢的人或是已有女朋友了,告诉他的目的只是想让他知道,我的心里有他。
而男生的回答就简单多了,
有16位认为:去他的暗恋,是男人就不应该暗恋而要明恋,而且要大声地告诉对方:***我爱你!
有4位认为:对于我喜欢的女生,我只希望她快乐,可以看到她的笑容,如果向她告白会使她有压力,我会把它藏在心里,并且祝她幸福。
没想到我一时兴起的话题,也会有这么多种答案。当然,每个人都会有他自己的想法。而现代汉语词典里暗恋的解释是:隐藏不露的,秘密的。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就应该这么做呢?我想,如果想要了解它真正的含义只能去查现代心理学辞典了,那里会有更丰富的解释吧!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