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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鲁青联[2005]16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挑战杯” 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团委: “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成功举办了八届。十多年来,竞赛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吸引了众多青年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发现和培养了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推动了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挑战杯”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奥林匹克”盛会,成为我省各高校展示科研、教学能力和学生科研水平的重要窗口,成为社会选拔创新人才和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效益。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大力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更好的适应国家社会发展的要求和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不断造就大批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选拔优秀作品参加今年在复旦大学举行的第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章立制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把“挑战杯”竞赛成果的转化和对学生激励制度化;可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引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 二、全面发动,精心准备,重点扶持 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好本校的“挑战杯”竞赛;要强化“挑战杯”的品牌意识,发挥“挑战杯”的品牌效应,搞好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有条件的高校要实现本校竞赛的届次化,并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使学生的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和科研力量,在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时,全面权衡,好中选优,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 三、竞赛章程及评审办法 本届竞赛遵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和《第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实施计划》,作品资格审查遵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作品评审遵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四、竞赛日程及要求 1、发动阶段(2005年3月中下旬): 主办单位下发竞赛正式通知,各高校成立竞赛组织协调机构,启动本校的竞赛活动。 2、申报阶段(2005年4月上旬—5月22日): (1)各高校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校级初评,择优选出本校参加省级竞赛的作品; (2)各高校对参加省级竞赛申报作品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提供一定物质支持,完善参赛作品; (3)参赛作者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请从全国“挑战杯”竞赛网站下载),并提交完整作品,各1式6份。各高校要按要求认真填写《高校申报作品统计表》1式2份(请从山东省“挑战杯”竞赛网站下载),并于5月22日前将以上各项申报材料交至山东大学团委(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团 委,邮编:250100,电话:0531-8369961,传真:0531-8369959,联系人:周庆华); (4)本届“挑战杯”省级竞赛采用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参赛学生和各高校除按上述要求进行书面申报外,还需在山东省“挑战杯”竞赛网站上填写《作品申报书》和《高校申报作品统计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山东省“挑战杯”竞赛网站网址:http://www.youth.sdu.edu.cn/kczx/sd,将于4月上旬开通,竞赛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上发布,请随时关注; (5)各高校可报送作品6—10件; (6)全国竞赛发起高校可直接向全国组委会报送3件作品,请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上报(详见全国竞赛通知); (7)全国竞赛网站网址:http://www.tiaozhanbei.org/,第九届“挑战杯”全国竞赛通知、章程、评审规则、组织实施计划、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哲学与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等相关文件都可在该网站上查阅,请各高校组织参赛学生积极访问,认真学习竞赛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关注大赛信息。 3、评审阶段(2005年5月23日—6月15日) (1)5月29日前,对作品进行汇总,分类,编号; (2)5月31日前,组织作品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淘汰部分不合格作品; (3)6月5日前,山东省“挑战杯”竞赛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省级终审决赛; (4)6月10日前,山东省“挑战杯”竞赛评审委员会对终审决赛作品进行终审,评出省级竞赛特、一、二、三等奖,并选出参加全国竞赛的山东省参赛作品; (5)6月15日前,将参加全国竞赛的山东省参赛作品报送全国组委会。 4、表彰奖励(2005年9月) 主办单位将联合表彰本届竞赛获奖个人、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 附:1、第九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第九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高校申报作品统计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