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明媚阳光。
独自穿行在落满槐花香气的街头,听到风,从我的牛仔上衣的下摆擦身而过。
然后我看到他。依旧是抽着烟。长发遮了眼睛。没有笑容的看着我。
我笑着朝他奔过去。但是一抬头,他已不见。
然后我低下头,泪流满面。
开始明白,那是两年前的他。
那时我在一所私立高中读高三。每天的生活简单到想要自杀。
早上7点起床,然后在上学的路上吃早点。上一整天的课。课间去厕所抽烟N次。下午放学后去打篮球。然后臭汗淋淋的回到没有一个人的家。
爸爸妈妈的离婚并没有对我造成什么影响。似乎那是一件去年穿过的t-shirt,到了今年夏天,你便懒的再把它装进衣柜。反正就是这么的简单。反正他们不再给我爱。我所能得到的,只是大把大把的钱。
但是我不挥霍。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比如一只几千块的CD。我不会买自己觉得不值得的东西。比如一包10块的香烟。它和我所喜欢的5块的比起来,就是狗屎。
一个人的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好。除了孤独一些。养了一条狗,还有许多花,它们在阳台上恣意怒放。但似乎又和我没有什么关系。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我们住在一起,却彼此不熟识。便只是过客。
朴那时的出现也许不能算是一个巧合。
是转学到我们学校的家伙。每天我们学校几乎都有人离开,进来。所以他的到来激不起班上任何一个人的兴趣,除了我。我说过,我是一个无聊的家伙。
下了课去厕所抽烟。他也在那里。正在揉一个空烟盒。是我喜欢的烟的牌子。
把我的烟盒递到他面前,边抽烟边看他利落的点,抽,吐。推断他的烟领至少有5年。
然后上课的时候他便主动坐在我旁边。
穿了黑色衬衣的春天里的男孩子,有一脸坏坏的笑容。长发遮了总是习惯性眯起来看人的眼睛。
叼笔的姿势象叼烟,有森森的白色凛冽牙齿。
让你想到狼。
他不喜欢住在宿舍,然后问我哪里可以租到房子住。
我说可以住到我家。我爸妈离婚了。
他笑笑,然后没有人性的说了句,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