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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总有刻骨的东西
沉淀在
记忆的深处
让人在不经意的时候
浮想
咀嚼那非同寻常的日子
抹不去
只因为
太清晰
(一)没有什么不可以
我发现人不能太倔强,也不能太逞强。
在可以的时候要懂得给自己空间;
在可以的时候要还自己睡眠;
在可以的时候懂得离开孤单;
在可以的时候别让自己举步为艰;
在可以的时候拿着你的尊严,让疼痛靠边;
在可以的时候抬头看天,
告诉自己天空如此的蔚蓝
。。。。。。
因为你坚持的东西也许未必值得人去珍惜。
这是我和他认识以后的想法。
(二)那个男人有点酷
这是个成熟略带孩子气的男人;
是个稳重也很调皮的男人;
是个给自己压力又力图给别人轻松的男人;
是个不把“喜欢你”挂在嘴边的男人;
是个“骗该骗的人,疼该疼的人”的男人;
是个有螃蟹一样的性格的霸道的男人;
是个懂得心疼小女人的男人
是个把我骂得最狠的男人
是个让我动摇的男人
。。。。。。。。
(三)完美的伤痕
拿捏感情是时候我总是想尽量的完美,可是事实却往往背道而驰,放纵的爱让天空划满伤痕的时候,我觉得太委屈。于是曾经刻薄了自己的我,决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原谅自己的“不完美”。
(四)陌生的尴尬
见面的时候我本该很自然才对,虽然很熟了,可是我还是忐忑,不是害怕,只是忐忑。
我很拘束,怯生生的走到他的面前,觉得自己好狼狈。
刚爬山回来的我还没来得及画鬓涂脂,就这样走到了他的面前。好糗,也许他不喜欢我呢,我忐忑的想。
我一直很大方的啊,这是怎么了?怀里揣的小兔子乱蹦乱跳的,我悄悄的告诉小兔子,“嘘!别跳了!”可是它居然不听我的,岂有此理。
在我还很紧张的时候,他的手忽然爬上了我的腰,顺势捏了我一下,这突如其来的动作使我更紧张了,我的脸好烫,我觉得象是被烤的番薯一样,好热,好红。
不过这个动作的另一个作用是打破了“陌生”的尴尬,因为我感觉到他了。这个熟悉的小男人。
(五)明知细水不常流
于是
就跟在他的身后,然后我低着头,
掩饰小女人的害羞;
就让他牵着我的手,
虽然握住的不是我的所有;
就站在他的旁边,
静静的,感受他的温柔
虽然我知道
我们不可能细水常流。
他,很高大,比我想象的还要高大,
他,很帅气,尤其是带墨镜的时候。
我一直不说他帅,是因为我不想让他骄傲。
我站在他旁边真的好小啊,只能仰视,我喜欢仰视他的感觉,让我感到很安全。
我也喜欢他俯视我,象看一个需要他宠的小动物。比如小狗狗。
好奇怪哦,我居然把自己想象成了动物。
(六)喜欢上不能持久的温度
坐着车满街的找住的地方还是我的第一次,虽然很累,很热,可是很好玩。
看着他着急的样子,我偷偷的笑,其实也满心疼的,因为他忙了一天还没吃东东呢。
女人总是很容易心软的,尤其是曾经关心她的人。
我喜欢他坐车的时候握着我的手,我的手很小,绵绵的,他的手虽然也很软,可是握我的时候很坚实,很温暖。
其实一个女人的寂寞就是这么不堪一击,只要他的手是热的,这就足够了。
喜欢上了他的温暖,不管这温度能持续多久。
我以难题的形式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的时候,好想做点什么,可是能做什么呢?
我的难题何曾解决呢?
(七)烫伤的快感
终于可以躺在床上了。
他霸道的亲吻我,抚摩我,象个孩子肆无忌惮的撕扯着我,好强烈,来势汹汹......
如果说原来是暧昧,那么现在应该是炽烈;
如果说原来是沉浸,那现在应该是爆发吧。
那种强悍的力量让我无处躲藏。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被他抱在怀里的感觉总是让我感到温暖,那滚烫的身体燃烧了,是的,燃烧。炽热的烤着小女人的是份烫伤的快感。
仿佛这是我最好的壳,只要缩一缩就能躲避阳光.
(八)胸前那颗朱砂痣
一个男人一生会有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一个是圣洁的妻子,一个是热烈的的情妇……
要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株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要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
一个女人一生要担任两个角色,也许是两个。
一个是老公圣洁的妻子,一个是别人老公火热的情人。
当白玫瑰的时候她是老公衣服上是那颗饭粒子,是情人的“床前明月光”;
当 红玫瑰的时候她是老公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是情人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
其实当什么都好,只要不被当成蚯蚓在烈日下翻晒就好;
当什么都好,只要别给自己做个圈,画地为牢就好;
当什么都好,只要别等成信箱让别人来投递就好;
当什么都好,只要忘记天长地久的史话就好;
当什么都好,只要记得绕指柔不过是童话就好......
(九) 骗轨45度
偏离轨道45度的我,
还在踯躅的寻觅适合我的轨迹。
企图在他乡找到我的抚慰,
我抱着他,象个受伤的孩子,
希望用我的温度去迎合他的身体,
于是化学的反应让我忘记了理智,
倘若能有东西让我镇定的话,
那沸腾的血液也不可能马上平静,
于是,我在他重重的身体下面,
结束了我曾矜持的东西。
曾有个朋友跟我说,一念既生,万劫不复。
那么就让我去殉葬那圣洁的天使吧,涅磐后的凤凰也许能飞进天堂。
(十)水七弥散的时间
水蒸气弥漫了整个浴室,仿佛要蒸融了我们似的,浴镜里那张女人的脸泛着红润。然后我看到镜子上流下了一滴水,我知道那绝对不是我的泪。
在昏黄的灯光下人最懒得思考.尤其是在他的身边。理智的陀螺左右不了爆炸的欲望。于是壮烈的意志在欲望的面前退缩。而我在欲望面前挺身而出。
我看着我身上的肥皂泡在昏暗的灯光下支离破碎,慢慢的被水冲刷着,落在了浴盆里,不见了踪迹. 于是我忽然很想知道我们能缠绵多久?也许是肥皂泡破碎的时间吧.。也许是水气弥散的时间吧。
不想思考。因为他的气味充溢着我的大脑,侵占了我的神经元,占了我的主干又占了我的分支.
在白色的皮肤上应该还残留他的味道吧,让人迷惑的味道。
我享受着他的疼爱,他有时候很霸道,有时候很温柔,我喜欢趴在他厚厚的背上,搂着他的脖子,对着他的耳朵吹气;我喜欢用指甲轻轻的陷进他的皮肤,在他叫疼以前抽出;我喜欢看他吸烟的样子,惬意的如同一个孩子;我喜欢看他狼吞虎咽的吃东西,有点象难民。
(十一)烟斗的模样
他先出了浴室,去席卷那大包小包的食物。他累坏了,也饿坏了,我不禁心疼起来。倘若女人对于感情妥协或投降了的话,那么多半的原因就是心软。
开了壁灯,于是床头的墙上泛着幽暗的光。让我觉得柔和。和谐的氛围更容易摆脱陌生。
凌乱的卷曲的头发随意的散落在我的肩上,水顺着我的背滑下,它浸湿的不只是睡衣,还有那个年轻的生命。那水应该有百度的高温吧。它渗透到皮肤的时候我感觉有血液在沸腾,混同了那高温的水,奔涌……
残留的水落在我的脚上,那感觉用顺其自然来形容再准确不过了。我光着脚丫站在地毯上,边擦拭滴水的头发,边看着这个眼前的男人。那视网膜里呈现的是黑白的色调。因为这样的色调容易让人回忆。仿佛是张旧唱片,听时在点颗烟,让那升腾的烟圈变做一个烟斗的模样,想来更意味深长吧。
他喝水总是很快,咕噜咕噜的声音让我联想起小时候。男人有的行为是很天真的,那一瞬的天真到今天还总是浮现在我眼前。我贪婪的希望在若干年后他的影像还会如此清晰。
我象宠孩子似的看着他,那笑容应该是由心生成的。若用慈爱来形容不够贴切的话,那应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这个笑容呢?没想到合适的答案。
我拿着薯片边吃边笑。他不喜欢吃零食,在我的逼迫下吃了薯片,他一脸无辜的样子,好委屈,边吃边说,这有什么好吃的!!呵呵,我们的吃像很好笑,我像个小松鼠,吃着薯片,咔嚓咔嚓的。而他像个小老虎。
我总是喜欢强迫他,他顺从我,任我摆布。女人原来也有暴力的倾向。
“喜欢你就欺负你”,是我的座右铭。
(十二)接近幸福的味道
开了罐啤酒,我释放着一天的疲劳。也在咀嚼那啤酒花的味道,苦涩。因为它容易让人珍惜甜蜜。那怕只是一瞬。要是有块奶油蛋糕就好了,我天马行空的想。我喜欢奶油的甜腻的味道,让我觉得那更接近幸福。我总是喜欢胡思乱想。在他的身旁也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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