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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高法认定小泉参拜靖国神社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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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 04: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东京9月30日电(记者冮冶)日本大阪高等法院30日就台湾原住民控告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小泉参拜“相当于规定政教分离的宪法所禁止的宗教活动”,属于公职行为,违反宪法。但原告的赔偿请求同一审判决一样被驳回。

这是围绕控告小泉参拜靖国神社一系列诉讼案中首例二审作出违宪判决。大阪高等法院此案主审法官(审判长)大谷正治在判决中指出,从2001年至2003年,小泉每年参拜靖国神社,使用公车,并有秘书陪伴,签名为“内阁总理大臣小泉纯一郎”,他的参拜是“公职行为”。大谷还进一步指出,小泉参拜的性质“客观地看是极具深刻宗教意义的行为”,而且小泉还表示要每年参拜一次,并不顾日本国内外舆论的强烈谴责,坚持继续参拜,这是对“特定宗教”的支持与扶植。

诉讼原告方代表、台湾无党籍“立法委员”高金素梅30日上午在大阪司法记者俱乐部会见记者时说,大阪高法的二审判决比以往前进了一步,但“违宪”与否是日本人的问题,我们仍对祖先之灵被合祭在靖国神社感到愤怒。她说,如果小泉认为日本是一个法制国家的话,就不应该再次参拜靖国神社,只要祖灵还被祭祀在靖国神社,我们就要继续战斗下去。

台湾原住民高金素梅等188名原告,因战争中的死难亲属被合祭在靖国神社,认为小泉参拜给他们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于2003年2月向大阪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反对靖国神社祭祀台湾战死者,并以日本国家、小泉首相和靖国神社为对象,提出给每位原告1万日元损害赔偿的诉求。

去年5月,大阪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认为小泉参拜是公职行为,驳回了原告的诉求。同年6月,原告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

今年6月17日,高金素梅等原告前往大阪高等法院出庭陈诉,要求靖国神社归还台湾原住民的祖灵、小泉停止参拜靖国神社。高金素梅在法庭陈诉中指出,日军当年惨无人道地杀害台湾原住民,是加害者;台湾原住民被日本强征到南洋打仗,是军国主义的受害者。靖国神社将加害者和受害者放在一起祭祀,是对台湾原住民的侮辱,侵犯了台湾原住民祭拜祖灵的人权和文化权。(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30 20:05: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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